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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營停車場只供電子支付 台南市議員曝曾受困、盼納現金繳費

台南市議員許至椿(右)質詢有民營停車場不收現金,是不友善的作法,市長黃偉哲(左)認同「公車都可投現金」,允研議要求業者提供多元支付方式。記者吳淑玲/翻攝
台南市議員許至椿(右)質詢有民營停車場不收現金,是不友善的作法,市長黃偉哲(左)認同「公車都可投現金」,允研議要求業者提供多元支付方式。記者吳淑玲/翻攝

愈來愈多民營停車場僅提供電子支付,不收現金,南市議員因無法付款而受困停車場,指對未使用行動支付的長者、遊客及民眾不便,要求市府將現金支付列為停車場營運基本條件,市府說,民營停車場現行法規未強制提供現金支付,將先協調業者於現場明確標示「不收現金」,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同時研議納入核照審核條件。

市議員許至椿昨質詢表示,電子支付雖符合數位化趨勢,但還是有許多人未使用,他就曾因此無法出停車場,直到有其他車主前來,請對方協助付款他再給現金後才能離開,他詢問議場內包括市長仍有不少局處長未使用電子支付,顯示社會上仍有相當多的民眾仰賴現金交易。

許至椿指出,業者為節省設備及人力成本而拒收現金,等於排除部分消費族群,「新台幣是中華民國的法定貨幣,為何停車消費卻不能使用?」他強調,也有觀光客沒有台灣電子支付帳號,即使有手機,也不一定可以上網,若停車場全面改採電子支付,將造成使用上的困擾。市長黃偉哲認同說「公車都可以投現金」。

交通局長王銘德表示,全市七十一處公有委外經營的停車場,皆要求保留現金支付機制,同時提供多元電子支付方式供民眾選擇。但民營停車場,現行法規並未強制規定業者必須提供現金繳費,市府將透過協調方式,要求業者在場內明確標示「不提供現金支付」。

王銘德表示,目前各縣市尚未有強制民營停車場提供現金支付的規定,但認同議員提出的問題值得重視。除向中央交通主管機關反映外,也將研議在停車場設立或換發營業登記時,將是否提供現金支付納入審查項目或核發標準。

停車場 台南 電子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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