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客會同原住民狩獵 林保署:恐觸犯野保法遭重罰

鄒族獵人近日帶遊客進入阿里山特富野獵場打獵引發違法疑慮,嘉縣府調查遊客只在旁觀看攝影;林保署強調,遊客若有狩獵行為就觸犯野保法,最高可罰百萬元並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鄒族獵人協會理事長浦珍珠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訪說,近日接獲反映,有持獵人證的人員於狩獵活動中私自帶領非獵人進入獵場,並拍攝影片,已違反該會自治自律公約規定。

鄒族獵人協會針對此事件發布公告指出,於狩獵時帶領非鄒族原住民之人士(含研究人員)進入獵場,應事先向該會完成登記,不得自行帶領進入。浦珍珠強調,若讓非獵人參與狩獵,就已犯法,協會將會取消獵人資格,不得再進入傳統獵場打獵。

林業保署嘉義分署表示,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應予保育,除非族群量過大或基於學術研究、教育目的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一般民眾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或為其他利用。若一般民眾擅自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得處6個月至5年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20萬至100萬罰金。擅自獵捕一般類野生動物,得處6萬至30萬元罰鍰。

另外,野保法也規定原住民族基於其傳統文化、祭儀或非營利自用,而有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之行為,應經主管機關核准或備查。未經申請核准或備查者參與狩獵屬保育類野生動物者處2萬元至10萬元罰鍰;屬一般類野生動物者處1000元至1萬元罰鍰,但首次違反者不罰。

嘉義分署說,鄒族獵人協會聲明中所指獵人證是由協會自行頒給合格會員,協會並依據「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向嘉義縣政府申請115年全年度合法狩獵山肉1500頭並進行狩獵回報,持獵人證的會員,免個人向縣府申請狩獵,可由獵人協會的申請額度內狩獵。

浦珍珠強調,「獵人證」並非永久且無條件的資格認定,將定期依據獵人參與培力課程、法規教育、文化傳承活動及遵守自治規範等情形進行檢視,並視實際狀況調整發放相關名單。呼籲所有獵人共同遵守法令與自治規範,維護鄒族傳統狩獵文化及部落共同建立的制度,才能自在地在山林裡進行狩獵。

原住民 林保署 鄒族

登入後開始簽到

您即將前往會員中心
登入簽到送 LINE POINTS 🪙

延伸閱讀

推廣安全蛇夾 民團促修法

南市某校長涉霸凌、打壓吹哨者遭監察院糾正 教育局回應了

立院三讀通過資源循環推動法 管理擴至產品生命週期打造循環經濟

資源循環推動法三讀 導入綠色設計、企業可減稅

相關新聞

雲林不再又老又窮?2024年家戶所得全國第13名、受雇薪資高於鄰近縣市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雲林縣2024年平均家戶所得、可支配所得均較前一年增加,分別排名全國第13、12名,相較2018年敬陪全台末座,已有明顯成長,雲林縣長張麗善今表示,雲林縣已成功擺脫「又老又窮」,但相關統計顯示消費支出增加、儲蓄率下降,明顯受到物價通膨影響,呼籲中央應通盤檢討,讓民眾能夠安心生活。

百年台南古蹟「要道館」活化轉型藝文場域 下月啟用

台南市定古蹟「原台南刑務所木造建築群–要道館」活化再利用,歷經四年多修復,八月一日下午二時舉辦「要到,泉劇場」啟動儀式,這座日治時期留下的重要司法建築,將轉型為常態性藝文展演空間,成為串聯歷史、人文與藝術的重要城市據點,讓百年建築從靜態保存走入市民日常生活。

垃圾積河道、水溝卡電纜…台南淹水遭疑人禍

上月連續多天豪雨狂炸台南造成多處積淹水,據統計,台南八月累積雨量是一八九七年以來第二高,但議員昨質詢質疑積淹水存在人為因素,包括永康區多處水溝內有土石塊、電纜線等,且鹽水溪疏濬後河床竟堆放垃圾、營建混合物,恐堵排水閘門增加淹水風險,要全面清查、究責。

深化供電韌性 南市北門防災微電網今啟用

去年7月「丹娜絲」颱風肆虐,台灣西南電力中斷多日災害讓外界記憶猶新,台南市政府強化防災據點電力供應韌性工程,率先以北門區為示範據點,建置的防災微電網今正式啟用啟用。

過期食品沒分開放…台南稽查罐頭、調理包食品製造廠商 揪2業者違規

台南市衛生局配合衛福部食藥署,近期針對轄內製造罐頭、調理包食品等「低酸性及酸化食品」業者進行稽查,共查核7家業者,其中2家業者被查出違規,合計開罰33萬元;抽驗食品及原料11件,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

91.5萬噸垃圾待燒…議員憂低價吸引外縣市「倒垃圾」 要求台南優先處理

台南安南城西垃圾焚化廠更新爐今年初點火試燒與試運轉,預計10年內逐步去化約91.5萬公噸暫置垃圾,不過,市議員林燕祝今質疑,台南市垃圾焚化爐收費標準,竟比其他縣市便宜,導致外縣市垃圾都要送到台南處理,要求市府優先處理台南垃圾、拒絕外縣市垃圾。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