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隱憂!台南歷史老屋經理平台草案 議會要求建監督機制

古都台南老屋多,全市歷史街區及周邊符合歷史老屋的逾兩千棟,市府盼以行政法人方式管理,擬定南市歷史文化場域經理平台設置自治條例草案,昨於議會專案報告卻引發反彈;多名議員憂心,條例內容讓平台恐成市府財政黑洞,民代也難監督,應暫緩設立。
副市長葉澤山說明,此平台董事會預計由七至十一人組成,市府代表占一至三席,其餘由相關專家擔任,並透過地方公聽會或說明會納入在地意見,議員意見會納入條文修正,期盼在議會支持下順利通過。
南市歷史文化場域經理平台,構想為專業經營管理歷史文化場域的組織。議員陳怡珍說,支持文化保存,但此法人草案在財務安全、監督機制及私權保障都存在疑慮,尤其平台自籌來源不明,草案第卅條允許平台舉債、第卅三條更明定若營運不善解散,所有債務由市府「概括承受」,恐成未來財政黑洞,須訂止損機制,避免全民買單。
她也說,草案第廿七條規定,平台僅有在市府補助超過五成預算時,才須經議會審議,恐變相削弱監督力量,再者台南老屋多為私產權,平台介入是否衍生產權疑慮?若無相關配套,不排除變相造成都更壓力。
議員蔡育輝認為,台南市美術館行政法人化後,營運過程出現諸多問題與疑慮,有鑑於此,反對平台設置自治條例倉促設立,應交由下屆市府重新評估,以求更周全發展。
議會昨決議將自治條例送議會大會審查,並提出平台對私權保障須強化、董事會成員結構再檢討、須建立監督機制預防市府財務風險、在地及地區民代納入決策及參與監督機制、受補助個案其權利義務須入法或訂契約等結論。
葉澤山回應,市府透過歷史街區振興已完成十七條街區改善、修繕逾二五○棟老屋,量能近飽和,因而四年前開始研議設立推動歷史文化場域經理平台,能媒合企業資源投入文化保存。
他表示,平台主要功能為媒合修復師、企業與老屋所有權人,對於產權複雜、難以出售的老屋,可委託平台進行修復並活化利用,但補助仍由文化局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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