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推歷史老屋經理平台草案 議員:平台舉債市府擦屁股恐成財務隱憂

台南被譽為歷史文化古都,全市歷史街區及周邊符合歷史老屋逾2千棟,而屋齡逾50年老屋更高達9萬餘棟,南市府盼透過行政法人方式管理龐大歷史老屋,今在市議會針對「台南市歷史文化場域經理平台設置自治條例草案」專案報告,卻引發不少議員擔憂制度風險,認為應暫緩設立。
議員陳怡珍表示,支持文化保存立場,但該法人草案在財務安全、監督機制及私權保障都存在疑慮,尤其平台自籌來源不明,草案第30條允許平台舉債、第33條更明定若營運不善解散,所有債務竟由市府「概括承受」,恐成未來財政黑洞,市府須明訂止損機制,避免全民買單。
她也提到,草案第27條規定,平台僅有在市府補助超過5成預算時,才需經議會審議,恐變相削弱議會監督力量,屆時9萬多棟老屋命運,落入少數董監事手中,缺乏公共課責性,再者台南老屋多為私產,平台介入是否衍生產權疑慮,若無相關配套,恐變相造成都更壓力。
議員蔡育輝則認為,南市府在台南市美術館行政法人化後,營運過程出現諸多問題與疑慮,包括與中央簽署密約、財務收支不透明及館長權力濫用等,且市議會難以對其進行有效監督,如今台南市美術館行政法人缺失尚未釐清,不解市府為何急於再推動其他行政法人設立。
他強調,有鑑於南美館的前車之鑑,反對台南市歷史文化場域經理平台設置自治條例倉促設立,行政法人不應成為逃避議會監督的藉口,更不能淪為政治酬庸的工具,呼籲市府先等南美館行政法人各項機制運作成熟穩定後,再考慮後續計畫。
台南市副市長葉澤山回應,市府透過歷史街區振興已完成17條街區改善、修繕逾250棟老屋,投入約1.3億元,成果來自公私協力,但量能已近飽和,因而4年前即開始研議設立推動「歷史文化場域經理平台」,且隨企業愈發重視ESG,經理平台可媒合企業資源投入文化保存。
他指出,台南已有歷史街區振興實務經驗,在推動經理平台上具備優勢,且該平台本身不提供補助,補助仍由文化局負責,採雙軌並行機制,平台主要功能為媒合修復師、企業與老屋所有權人,對於產權複雜、難以出售的老屋,可委託平台進行修復並活化利用。
葉澤山強調,該平台董事會預計由7至11人組成,市府代表占1至3席,其餘由相關專家擔任,並透過地方公聽會或說明會納入在地意見;針對議員提出意見也將納入條文修正,持續完善制度設計,期盼在議會支持下順利通過,讓台南文化古都持續深化發展,穩健邁向下一個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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