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後振興金3千元發放陷僵局 太保市臨時會一度劍拔弩張

嘉義縣太保市受丹娜絲颱風重創,市公所規畫振興金每人3000元,但代表會以「墊付案」發放,並主張提高至5000元。雙方對發放方式與法定程序立場不同,引發爭議。今天召開臨時會時,逾200名市民聚集市公所前透過直播畫面關注。主席葉俊男最後仍裁決「墊付案」發放,旋即宣布散會。鄭淑分表示,依法行政才能保障公務員與市民權益,呼籲代表會儘速完成三讀,讓災後振興金合法發放,協助市民早日復原。
太保市民代表會今日召開第9屆第13次臨時大會,審議市公所送交的「災後振興金」及「災後復原經費」預算案。公所主計主任陳存豪於會中說明,表示本案屬正式追加預算,提報文件中未出現「墊付」字樣,依法須經代表會三讀通過後才能執行,程序完備、合法合規。
不過,會議主席葉俊男仍以「墊付案」方式逕行表決,獲6票多數決通過,因雙方沒有共識,葉俊男宣布休息10分鐘,期間雙方劍拔弩張。事後再重開會時,葉俊男未讓市長、代表發言即再度裁定表示,已經過半數,大家同意發3000元,公所如果有疑問,再補覆議案送代表會審核。不過,最好是發5000元。接著宣布散會。
鄭淑分說,這筆預算在公所主計認為是預算案,所以要有預算通過流程,才是正規的作法,部分代表認為以墊付案發放,但主計認為這樣發放會有疑慮,既然公所來得及做出追加預算,這才是最完整最完備作法,只差代表會三讀通過,相關公務人員才敢蓋章發放,也讓公務員可以合法行政。市民都在等3000元,趕快通過三讀發放給市民。
代表林淑勉表示,公所提案單很清楚要代表會審議它的實施計畫,代表審議實施計畫裡面有清楚寫明辦理「墊付」,所以代表會同意墊付,「墊付」來發這筆費用3000或5000有什麼問題?公所發了就不會造成民怨,不要將責任推給代表會,代表這樣的審議沒有錯,不知道公所在爭什麼?
由於預算案同時關係各里災後復原經費,里長聯誼會會長、新埤里長徐錦昌率多位里長到場旁聽,卻遭代表會以「不同意旁聽」為由拒絕,遂號召逾200名市民聚集太保市公所前向代表會表達不滿。部分情緒激動的民眾甚至帶來雞蛋欲抗議,所幸警方即時制止並強調聚會未經核准不得違法集會。
里長徐錦昌痛批,代表會領錢開會卻不審預算,這樣的會有什麼意義?難道是在耍市民嗎?他並呼籲代表會應儘速三讀通過,讓公所依法發放慰助金與災後復原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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