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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長張麗善籲掃墓謹守4不1要 降低火警與空污

清明節將屆,雲林縣政府今天舉行「清明祭祖掃墓防火安全」宣傳記者會,雲林縣長張麗善籲民眾掃墓,遵守4不1要守則,降低火災與空污。
雲林縣消防局今天舉行「清明祭祖掃墓防火安全」宣傳記者會,消防局防火宣傳隊以輕鬆逗趣話劇,宣傳掃墓「4不1要」守則。張麗善與各公所代表及警、義消代表出席,一起呼籲民眾掃墓祭祖時,做好防火安全與環境保護。
張麗善說,根據雲林縣消防局統計,雲林去年3、4月份雜草火災高達549件,消防局動員超過2700人次,不僅危及民眾財物生命安全,也讓警消、義消疲於奔命。
張麗善建議民眾遵守「不用火除草、不燃燒紙錢、不燃放爆竹、不亂丟菸蒂、垃圾要帶走」4不1要守則,透過以功代金、以米代金、雙手合十祭拜、以手機播放爆竹聲以代替鞭炮等方式追思先人,可多加利用環保局、殯葬處集中代焚紙錢及線上祭祖服務,表達緬懷之情。同時也能減少火警、垃圾發生,降低空氣污染。
雲林縣消防局長林文山表示,清明節當天,各公墓服務站備有防火宣導取水袋備用,遇有微小火源或餘燼可供滅火使用。消防局加強規劃各墓地的巡邏警戒,防止民眾因用火不慎引發火災。
林文山指出,違反消防法第14條田野引火燃燒申請許可及安全防護相關規定者,得處新台幣3000元以下罰鍰;造成空氣污染者,得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處12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如因放火焚燒雜草而導致發生公共危險者,更有可能觸法,請民眾務必留意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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