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震4100多戶受損 市府公布7項補助項目上限5萬元

0121地震台南市4100多戶受損,市府只補助貼紅、黃單建物,地方民代爭取後市長黃偉哲今在臨時會公布7項補助項目包含未貼單(白單)一般住宅建物修繕補助項目及措施,補助上限5萬元。
第1項結構體表面裂縫及面材損壞修繕,救助金上限3萬元。第2項水管破裂毀損,救助金上限5千元。第3項水塔毀損,救助金上限5千元。第4項天花板、圍牆、採光罩、雨遮及化糞池等毀損,救助金上限3萬元。第5項門、窗、玻璃等毀損,救助金上限1萬元。第6項馬桶毀損,救助金上限6千元;第7項為浴廁面盆毀損,救助金上限5千元。
市府表示,由慈濟或衡山基金會等慈善團體協助修復建物,如有上述3、6、7項者修復事實者,經該里里長確認後檢具修復照片,得申請補助8千元。未貼單建物修繕,有上述1到7項修復事實者,經里長確認後檢具修復照片,無檢附單據者補助2萬元,有檢附單據者補助上限5萬元。
另紅、黃單建物修有上述第2到7項修復事實者,經里長確認後檢具修復照片,無檢附單據者補助2萬元,有檢附單據者補助上限5萬元。不過上列各項目如位處損壞評估拆除範圍內不適用本計畫補助。
針對未貼單的修繕補助項目,議員蔡育輝認為「還是太少」。他指責中央和市府今年預算補助民間團體共23億,市府8年會計剩餘款有258億元,「為何地震拿不出錢補助災民?」
議員周奕齊問補助計畫何時能實施?未貼單災戶申請補助時得提供里長證明佐證資料,萬一里長不想擔責任,災戶又沒有無法提供收據等證明怎麼辦?
議員王宣貿肯定市府願意用最接地氣方式協助未貼單的受災戶,希望簡化流程,如果要檢具發票、單據、蓋章或照片等,都要事前向民眾說明清楚,減少申請時間和負擔。
黃偉哲說,最晚下周ㄧ24日前公告,目前是請里長蓋章佐證申請人有修繕事實,若里長不想擔責任,市府會再研議因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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