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湖垃圾退車率最高累壞清潔隊 民眾再不分類環保局就要開罰了

雲林縣口湖鄉垃圾車最近不僅被退運7車次,甚有出現重大違規被焚化廠禁入7天,分類不合格率最高,口湖公所與鄉代會今天聯袂誓師,展現強化垃圾分類決心。鄉長李龍飛表示,將進行3個月宣導期,每天派員下鄉破袋突檢,宣導期之後垃圾不分類若持續嚴重,不排除施鐵腕開罰。
今天上午記者直擊口湖清潔隊後厝村垃圾轉運站,一進場即襲來強烈的惡臭,只見多名清潔隊員頂著太陽在堆積如山的垃圾堆中,東撿西丟,他們把一車車運回來的家庭垃圾重新倒出來,再一袋袋打開用手幫忙分類,回收物篩出後,再把「純垃圾」重新送回垃圾車,吃力又費神。
被問到大堆垃圾為何要重新分類,只聽見垃圾堆中不時傳來嘆氣聲,隊員說,民眾輕而易舉的分類不做好,清潔隊人力有限,卻要幫忙把那麼多家庭垃圾分類篩檢,5、6個人光處理一輛垃圾就得花費兩、三天,「真的拜託鄉民做好分類,否則真會累死清潔隊」。
清潔隊高姓班長說,口湖鄉共5條清運路線,一輛垃圾車垃圾量約4.5公噸,須花2至3天才能重新分類好,5輛車就得10天,垃圾分類再不做好,再被退車真的會累壞大家。
清潔隊長黃志傑指出,口湖日垃圾量約15公噸都送麥寮南亞垃圾回收場焚化,因沒做好分類,不到3個月已被退7車次,最近更現發有違規物水泥塊,首度遭禁止入場7天,為避免再被退車,清潔隊只能進行2度篩檢。
口湖鄉公所今天除到各校和社區宣導,鄉長李龍飛聯袂鄉代會主席王溪邊誓師,決心動員全鄉做好分類。李龍飛表示,將透過學校發給家長一封信並附家長簽名回條,此外將加強破袋稽查,不合格袋將貼上勸導貼紙拒收。3個月宣導期後,若未改善,將依法開罰1200至6000元罰鍰。
縣府環保局表示,雲林縣垃圾進場管制修訂新法已實行一周,只要同車2次違規禁運2天、3次禁運5天,若夾帶可能損壞焚化爐設備的廢棄物禁運7天,目前以垃圾夾帶廚餘、回收物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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