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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市府擬開徵事業用戶汙水下水道使用費 議員質疑左手編右手付

嘉市府議會定期會提報「汙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費率,一般用戶每度5元,事業用戶10元,明年擬開徵事業用戶,議員王浩上午質詢說,首批開徵事業戶大多公部門,開徵是市府左手編錢、右手付錢,無實益。市府工務處長蘇文崎說,開徵對象有福容VOCO酒店。
嘉市汙水下水道系統第二期工程設計及監造,計畫工程費37億8千萬元,實施期程2025年至2030年,規畫範圍主要為鐵路以東、嘉商以西、北門火車站以南、嘉大新民校區以北及劉厝、竹仔腳、湖仔內等嘉市重要區域;這範圍包括中山路、文化路、吳鳳路、垂楊路、興業路等嘉義市東區精華地帶。
議員王浩質詢,市府送審汙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的費率,一般用戶每度(1立方公尺)5元,事業用戶10元,一、二期接管累計目標4萬5000戶,約為43.68%,但全國目前平均就達到42.89%,換句話說,到2030年第二期完工後,恐怕還是低於全國平均。
他說,基隆、花蓮、宜蘭、台南都未收下水道使用費,這些縣市接管普及率已達29%-44.5%,明年徵收事業用戶,包括水資源回收中心、消防德安分隊、第一警分局、衛生局、議會、北興派出所、港坪體育館、學校等11戶,每月收入1萬元,市府左手編錢、右手付錢,因為這些都是用市款預算,收費收進市庫,形同左手繳給右手,無實際效益。
蘇文崎說,汙水下水道收費依汙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明年徵收事業用戶,包括福容VOCO酒店,每月約可收入1萬元,一般戶開徵期程未定,開徵前會與議會取得共識才實施,汙水下水道系統第二期計畫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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