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牌照車占用道路現象普遍 嘉市加強清除改善市容環境
嘉義市環保局統計,去年接到疑似廢棄車輛通報件數高達722件,現勘認定屬廢棄車輛完成移置處理共275輛,主因是民眾看到無牌車輛檢舉,但大多數未達廢棄車輛標準,甚至車體還很新,這些車輛都會轉給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置。
環保局說,無牌車輛及廢棄車輛不可占用道路,民眾可能因為不清楚車輛回收途徑,或占車位、販售中古車等因素,將無牌車輛或廢棄車輛停放於道路,造成用路人不便及影響市容,即日起加強廢棄車輛清除,提升市容環境。
依據占用道路廢棄車輛認定基準及查報處理辦法規定,廢棄車輛是指車體鏽蝕破損,外觀上明顯失去原效用車輛,警察機關及環保機關接獲通報後,到現場勘查認定後,會在車體明顯處張貼限期車主自行清除通知單,屆期後無人清理則由環保機關移置至指定場所存放,再經公告1個月仍無人認領,由環保機關視為廢棄物處理。
環保局說,民眾車輛報廢回收需求可透過「廢車回收一站通」網路服務,或撥打諮詢專線02-6630-9988#144,在家就可以輕鬆辦理「車體回收」、「車籍報廢」等服務。呼籲民眾勿將廢棄車輛或無牌車輛占用道路,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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