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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驚傳大規模浪貓遭毒殺 動保處:已與警方配合追查
台南市中西區驚傳發生大規模浪貓遭毒死!市議員盧崑福今質詢指出,有民眾這2天在中西區協和公園陸續發現15隻大小貓咪大體,附近住戶更收了7隻浪貓大體,研判恐是有人餵食摻有毒藥的貓食,導致遍地可見的貓屍,令人不捨與憤怒,要求動保處積極緝兇,並依動保法嚴懲。對此,動保處強調,已接獲多位民眾報案並到場勘查處理,會與警方配合追查行為人。
盧崑福表示,該起毒貓案受害範圍相當廣,包含中西區戶政事務所後方協和公園、靠近兌悅門區域及民族路巷弄內,這2天都有民眾發現散布大小不一的浪貓大體,且浪貓不是口吐鮮血,就是口吐白沫,研判應是被毒死。
盧崑福認為,疑似有人在公園附近餵食摻有毒藥的貓食,導致周遭活動的浪貓大規模被毒死,連還在喝奶的奶貓也受害,且鄰近區域也殘留疑似摻毒的貓飼料等毒餌,顯示放毒的人有意將鄰近所有的浪貓一網打盡全部毒死,令人相當不捨與憤怒,要求動保處積極正視。
對此,動保處回應,根據報案人提供資訊,現場曾設置誘捕籠,試圖救助尚存的貓隻,但至今尚未捕獲,而貓隻大體口鼻流血且嘴周呈現黑紫色,疑似中毒,不過因貓隻屍體已清理完畢,無法進行毒物檢驗,暫時無法判定貓隻是否因毒物致死。
動保處強調,已指示人員未來接獲類似案件時,需將貓隻屍體送回動物之家冰存,以利後續毒物檢測,同時目前會嘗試調閱私人監視器畫面,進一步釐清案情,也呼籲市民尊重動物生命,共同維護人與動物和諧共存的環境。
動保處提醒,根據《動物保護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若經調查確認有違法行為,將依該法第25條追究刑責,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併科20萬至200萬元不等的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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