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齊聚雲林縣府要求拒發麥電許可 一度發生與警推擠
由六輕污染傷害聯合求償自救會等多個環團今天連袂到雲林縣政府陳抗,要求縣府拒發麥寮發電廠許可證,警方出動大批警力到場戒護,部分環團人士一度進入縣府,被警方發現攔阻,一度發生推擠衝撞,最後由環保局長張喬維出面說明並接下陳情書,環團人士在喊口號後離去結束陳抗。
雲林在地公民團體不滿麥寮發電廠延役,今天聯合中部地區環團約20人齊聚雲林縣政府前舉布條陳抗,訴求麥寮電廠1號燃煤機組契約到期,縣府不應毀諾延役,要求縣長張麗善拒發燃煤操作許可證,阻止麥電持續製造空汙「燃煤殺人」。
環團頂著大太陽在縣府前唱歌並發表煤電殺人言論,斥責中央、地方不要找藉口,以「補足賣給台電的餘電」為由,讓麥電延役繼續生產煤電危害雲林人,今天發起陳抗包括六輕污染傷害聯合求償自救、 雲林縣淺海養殖協會、雲、彰環保聯盟的代表及前立委王麗萍等人。
環團指出,經濟部說不缺電,台電卻和台塑偷來暗去,黑箱作業以補足25年合約短發電量為由,毀諾延役,出賣雲林人,令人痛心。中央汰煤跳票,雲林縣府應依空汙法拒發麥電延役許可證阻止髒電,守護縣民健康,才是爭取2026年選舉地方民意支持的關鍵。
過程中,雲林縣淺海養殖協會總幹事林家安一度潛入縣府並高喊要雲林縣長張麗善出面接受陳情,和警方發生衝撞推擠,場面緊張,前立委王麗萍斥責警方不該阻攔每個人皆可進入的縣府,經協調才平息。
環保局長張喬維出面接受陳情書並說明縣府推動麥電轉型天然氣發電的立場,至於核發許可證係依空污法及環境部的解釋函,在原許可證有效期間內,未違反規定情節重大經處分情形下,且2022年獲核准展延的許可證有效期間3至5年,所以到2025年才到期,因此縣政府沒有以商業行為結束而不同意核發許可證的權限。
張喬維指出,換句話說,即使台電不再與麥電續約購電,只要符合法定條件,麥電仍可持續運作。麥電許可證依法申請展延,環境部也已出具函釋,說明電廠無重大違規下就能取得展延核可。
縣長張麗善也表示,近年來空品改善從2018年對空汙進行嚴管至2023年已改善SO246%、PM1029%、NO232%及PM2.528%,並推動麥電及天然氣接收站通過環評並要求加速改建,她對中央口口聲聲說不缺電卻還要花錢向麥電買電感到不解,有待中央說清楚,至於是否將麥寮天然氣發電廠納入全國能源規畫,呼籲中央盡速與地方討論,以早日完成能源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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