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能場成未爆彈?地方憂無法可管致災恐「長時間作戰」

因應再生能源,國內儲能業者加速布局,近年國內外發生多起儲能場鋰電池火警,消防安全引起重視,雲林縣斗六市四月有綠能業者興建儲能場,動工後,才被居民發現、抗議,縣政府表示,儲能案場隸屬經濟部管轄,業者申請不需經過縣市政府同意,難以掌握,且內政部明訂儲能系統免向消防機關申辦消防審查、查驗,地方擔心儲能場將成消防安全隱憂。
盛齊綠能公司在雲林斗六工業區一間不鏽鋼公司內興建儲能場,居民直到業者動工才發現,縣府接獲民眾陳情才知該地要設置儲能場,雲林縣議員陳永修、李明哲、陳芳盈等人在議會總質詢時,紛紛針對儲能場的設置及消防安全提出質疑。
縣府建設處表示,儲能場申請隸屬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所管轄,申請案件不需經過縣市政府同意,縣內有多少處儲能場準備興建,確實不易掌握。
鄰近該儲能場的居民表示,儲能場興建之前地方毫不知情,直到動工被居民發現才曝光,整個過程不公開、透明,近年電池造成的火災時有耳聞,現在儲能場距離民宅僅一條馬路之隔,叫人怎麼不憂心。
消防局長林文山表示,再生能源衍生的新型電池火災已成消防救災的考驗,針對電動車、小型鋰電池引起的火災,尚能透過防火毯、造水池滅火,但面積較大的儲能場則難以使用這兩種方式滅火,根據近年國內外多起儲能場火災經驗,需「長時間作戰」,甚至可能要數日才能將火撲滅。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2022年實施「電池儲能系統專案驗證」,包括建置前「設計審查」、竣工後「案場審查」及每2年「定期試驗」,除儲能設備安全標準檢測外,也要求儲能系統取得電機技師及消防設備師的簽證。
但內政部消防署2024年1月11日函釋「內政部訂定提升儲能系統消防安全管理指引」係供儲能系統火災風險評估、消防安全設備設置及緊急應變計畫製定時參採依循,未涉及消防法第10條及建築法第72條建築物於開工前須經消防機關審查消防安全設備圖說及發給使用執照前完成檢查之規定。」所以儲能系統免向消防機關申辦消防審查、查驗工作。
林文山表示,現行電業法未針對儲能場專章、法令規定,目前僅知儲能場不能設在室內、屋頂,外牆與住宅需距離30公尺以上,且不需要會消防單位審查及會勘,消防滅火的部分也僅有指引,儲能場需要哪些消防設備、規畫都不在消防局權責,他語重心長說,只能加強同仁相關救災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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