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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電鯨吞蠶食農村? 太陽能光電場蓋在村莊中間離民宅不到2公尺
有能源業者在雲林縣元長鄉瓦磘村購買近千坪建地設置太陽能光電場,因緊鄰民宅,距離不到2公尺,且座落村莊中間,當地居民憂生活品質受影響,堅決反對,今近200位村民到縣議會遞交陳情書給雲林縣長張麗善,張麗善表示,會跟民意站在一起,保護居住環境。
瓦磘反光電自救會今到雲林縣議會陳情,表達捍衛家園的決心,要求光電業者撤出村莊,包括元長鄉長李明明、縣議員陳俊龍、蔡明水、林文彬、陳乙辰等人都到場聲援,自救會長陳安邦表示,今天帶著800份村民連署書來表達村民心聲,試問縣長如果家門口有人種電,能夠接受嗎?種電種在村莊中間太不合理,他堅決要求光電退出瓦磘村。
李明明表示,一般種電多是在屋頂上沒有感覺,但地面型走出門口就看到了,民眾怎麼可能不驚恐,希望縣府能夠協助撤案。陳俊龍說,村莊建地種電可能影響地價,加速人口會流失,大家對光電場可能帶來的光害、高溫仍有疑慮,人口長久流失,這個村莊可能就沒有人住,嚴重可能會「滅村」。
張麗善表示,她認同屋頂型種電,認為土地要物盡其用,沒想到現在能源公司會在村莊內的建地地面種電,她認為這會影響居民的生活起居,造成焦慮,出家門就看到光電場心裡就會不安,健康怎麼會好,她能理解村民的心聲,縣府發現台電跟能源業者細部計畫的契約還沒簽訂,6月7日已發文台電,希望將民眾陳情抗議的心聲納入考量。
張麗善說,地方政府跟中央權責不同,電業法不是地方政府的權責,但她跟議會與民意站在一起,會站在居民的立場,保護居住環境,為民發聲,能源政策的問題需要中央跟地方協力一起解套,可能過程會比較漫長,但她一定會以民眾最大權益為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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