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新法違建農舍重罰百萬以上 雲林議員:會死人啦!
預定明年上路的新國土計畫法,針對違農舍或工廠將全面提高罰責,尤其新增兩項罰責高達30到500萬元,對農業縣將帶來衝擊,雲林議會今天總質詢成熱議焦點,尤其一年違建農舍裁罰就逾1、200件,多半只罰6萬元,未來將重罰30萬元以上,議員說「會死人啦!」,要求縣府做好因應,縣長張麗善表示,將成立專案小組研討,以保障農業權。
議員蔡東富指出,雲林縣平原農地12萬公頃,農1、農2的農地就多達8萬公頃,農民辛苦又收入少,眼看新國土計畫法即將上路,對於農地未農用的罰責大幅變革,原本違規農舍裁罰標準是6到30萬元,據聞新法罰責將提高到百萬元以上,這攸關農民權益甚大,但農民至今普遍仍不知曉,一旦施行將帶來很大衝擊。
蔡東富說,違建農舍過去縣府裁罰通常採最低標準6萬元,如今罰額大幅提高且可連續裁罰,原屬經濟弱勢的農民如何能經得起連續重罰「會死人啦!」,若因寒蟬效應農民不敢蓋農舍,更會影響年輕子弟返鄉意願,縣府應要有所因應。
地政處指出,新法增加兩項罰責,主要針對從事未符合國土功能分區及其分類使用者可罰100到500萬元,未經許可從事符合國土功能分區者可罰30至150萬元,主要針對在農地未經容許就蓋工廠、農舍,或提出申請但未經許可就蓋農舍者,都適用這兩項新法。
議員李明哲也指出,新法規範許多人不了解,罰責項目的界定務必要明確,例如農舍圍牆或鋪面等超限使用,該如何裁量也要制訂一套可供依循的標準,否則任意重罰防弊不但引起更多爭議和民怨,也徒增行政、民意機構疲於奔命,農民受傷更大。
農業處長魏勝德指出,一般農舍還是可申請且違規也適用原有6至30萬元法條,至於高額罰款相關條文則由中央解釋。縣長張麗善指出,雲林農事人口多,有其特殊性,包括農地蓋廟就地合法化、持分複雜農地等,在新法制訂前縣府就曾多次向中央爭取保障「農業權」,未來也將跨局處成立專案小組討論,不讓法令過苛,以能保障農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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