睽違10年雲林再度啟動區段徵收 斗六人文公園周邊可望成為副都心

雲林斗六人文公園區段徵收案,將於10月底公告區段徵收,並規畫興建500戶社會住宅大樓,圖為人文公園現址。記者陳雅玲/攝影
雲林斗六人文公園區段徵收案,將於10月底公告區段徵收,並規畫興建500戶社會住宅大樓,圖為人文公園現址。記者陳雅玲/攝影

雲林縣政府繼10年前推動斗六社口區段徵收開發案,成功帶動周邊地區發展,日前再經內政部審核通過斗六人文公園區段徵收案,將於10月底公告區段徵收,並規畫興建500戶社會住宅大樓,該區開發後將有40%的土地為公共設施,地主平均可分回45%的土地。

斗六人文公園現址為台糖所有,1994年該址由農業區變更為住宅區,縣府因配合全國運動會,向台糖租用開發人文公園,2005年底約滿後,台糖有意收回土地,居民發起搶救人文公園自救會,希望保留人文公園。

縣長張麗善表示,因斗六都市計畫商業區、住宅區發展已趨飽和,因應地方發展及尊重民意,縣府提出整合人文公園及附近農業區進行整體規畫、開發構想,透過政府與民間合作開發,促成土地所有權人及公共利益雙贏局面。

該案從2020年首次召開公聽會,到本月27日終於通過內政部土地徵收審小組獲決議通過,預計將於10月底公告區段徵收(公告開始土地即禁止移轉),全區預計於2026年中完工及點交。

人文公園區段徵收案計畫開發面積約17.88公頃,開發總費用約19.52億元,計畫區內農業區土地現況土地使用主要為空地、公園及零星農作、建物使用,整體呈現低度及不當利用狀態,透過規畫住宅區及商業區結合並保留人文公園3.4849公頃公園用地,並以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引導土地發展。

縣府地政處指出,內政部要求該案必須符合公益性質,所以住宅區有0.63公頃面積,緊臨雲林縣警察局,初步規畫將興建地上10層、地下2層的500戶社會住宅大樓,部分空間可能規畫為社福使用,商業區則畫於已遷移的人文夜市一帶,停車場規畫在緊鄰公明路側。

地政處表示,該計畫區開發後有40%的土地面積是公共設施,包括道路、公園、停車場、滯洪池,因該區夾在成熟發展地區中間,周邊有大學、縣政中心,民眾都很期待開發後能夠打造城市新風貌,可望成為斗六副都心,預估地主平均可分回的土地約45%。

雲林斗六人文公園區段徵收案,將於10月底公告區段徵收,並規畫興建500戶社會住宅大樓,圖為人文公園現址,緊鄰雲林科技大學、縣政中心。記者陳雅玲/攝影
雲林斗六人文公園區段徵收案,將於10月底公告區段徵收,並規畫興建500戶社會住宅大樓,圖為人文公園現址,緊鄰雲林科技大學、縣政中心。記者陳雅玲/攝影

區段徵收 斗六 內政部

延伸閱讀

刷新就職成功新紀錄 73歲阿嬤成功重返職場擔任照服員

影/基隆地標旁近百住戶被迫拆屋還地 掛布條抗議捍居住權

斗六鐵路高架化可行性評估卡關 張麗善:中央有點故意

雲林布袋戲大賽特色多 有女偶師也有17歲新世代偶師

相關新聞

嘉市購物節幸運得主出爐!公務員抽中百萬車 同事誇「每次都中獎」

2023嘉義市購物節落幕,日前線上直播抽出幸運得獎者,大獎2輛百萬油電休旅車,其中1輛由嘉義市政府東區公所郭姓課員抽中,...

台南小巨蛋有譜?台鋼獵鷹傳有意投標 黃偉哲證實了

台南小巨蛋有望落腳於東區南台南副都心,這是全國第一件結合「運動、文教、商業」等三種公共建設項目的複合式BOT案件,目前傳...

好害羞!嘉義中埔巨大「男根」奇石豎立 民眾搶摸求子

嘉義縣中埔塩館村福仙宮旁豎立一根高240公分、直徑60公分,如男性生殖器官樣的近2公噸重長型巨石,當地人稱「石筍」,地方...

雲林古坑鄉立幼兒園2教保員驚傳用膠帶「黏」幼童 竟稱為了管教方便

雲林縣古坑鄉立幼兒園驚傳2名幼幼班的教保員、助理保育員不當管教,疑似用透明膠帶把2歲幼童「黏」在椅子上,辦公室職員路過發...

台南捷運第一期藍線環評模擬:「單軌」極具環境友善度

台南捷運第一期藍線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於昨日由環境部召開第2次初審會議,為求環境影響評估完善,市府依照前次初審會議結論與委...

小犬颱風來了!官田職訓中心樹倒壓兩車

小犬颱風直撲南台,台南市下午宣布明天(5日)停止上班上課,強勁的風勢已經讓南市出現零星災情,位於官田工業區內的職訓中心傳...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