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注意!雲林「測速王」地點變更 台61線這路段排行第1

雲林縣警察局公告全縣72處固定式違規照相設備,經統計去年總共舉發交通違規8萬餘件,比前年減少近2萬件,顯示遵守交通比率增加,不過,值得留意的是,去年固定式測速冠軍地點更改,從北港移至口湖,位於台61線西濱快速公路南下246K+100m口湖段的測速照相件數達9639件,榮登去年的「測速王」。
雲林縣縣警局交通隊指出,固定式違規照相設備的設置地點,以重要路口、易肇事路段為主,取締項目除了超速,還有闖紅燈,雲林縣全縣共設72處固定式違規照相設備,包括快速道路、省、縣及鄉道。
據交通隊統計,去年(2022年)1至12月共舉發8萬7003件,比2021年10萬5694件減少達1萬8691件,其中取締最多的路段,件數卻不減反增,位在台61線南下246k+100m口湖段的拍攝器,共舉發9639件,比前年排行第1名的縣道145線北港府番段7698件,足足增加1941件,榮登「測速王」。
去年取締件數排行的第2名的位在元長鄉台19線與雲158線的路口(靠近褒忠鄉路段),共6911件;第3名則位在台61線北上226k+850m台西段,6870件。
另台61線南下218k+250m至226K+250m麥寮至台西段的區間測速儀器通過資安檢測在去年1月31日重新啟用執法,截至12月底共計舉發4282件。
此外,雲林縣至去年共建置11處多功能科技執法設備,去年12月起全面啟動執法,取締項目有超速、闖紅燈、車不禮讓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行駛,交通隊提醒過年期間,籲請大家遵守交通規則,確保安全,以免荷包失血。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