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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山森林遊樂區力行山莊將走入歷史 林務局打贏官司

嘉義縣阿里山國家森林遊樂區的「力行山莊」,位在商店街區,興建近半世紀,是知名歷史地標建築,1979年林務局採9年1約續約方式,出租台灣省民眾服務社阿里山鄉分社建館舍,提供訓練、社員住宿等公益使用,2010年續約前,嘉義林管處發現違規使用,招攬客人兼營旅舍餐廳增建,雙方未續約,訴訟6年,去年林務局打贏官司。
嘉義林區管理處副處長李定忠說,依據最高法院110年10月13日110台上字第2130號判決確定,要求阿里山鄉民眾服務社依判決履行,返還力行山莊土地、拆除地上物,履行期間為1年。
阿里山鄉民代表兼民眾服務社常務監事葉秋源說,力行山莊建物結構安全,具歷史性,目前未營業,拆除可惜,理監事會同意建物捐贈阿里山鄉公所做公共使用,發文給林管處及鄉公所會勘;李定忠說,法院判決給1年期限拆除建物歸還土地,收到民眾服務社公文捐建物給鄉公所公文,再會勘評估。
立委陳明文2016年曾質疑林務局說,力行山莊是國民黨所有,為何可以賤價租用林務局主管的阿里山遊樂區土地,力行山莊共有26間房間,平日房租從1600到4000元不等,估計一年收益高達1423萬元,堪稱國民黨的金雞母。
前縣長張花冠2107年在議會臨時會,提及力行山莊,建議將阿里山派出所遷移到力行山莊,當時嘉義林管處正與阿里山鄉民眾服務社打民事訴訟,針對張花冠提議,嘉義林管處表示,要等判決出爐再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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