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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漁獎勵5月1日開跑最低給2萬元 台南市府提醒漁民申請

沿岸近海漁業資源逐漸枯竭、漁民魚獲越來越少,漁業署以核發獎勵金方式鼓勵漁船主參與「自願性休漁」,後天5月1日起受理申請,台南市政府今天呼籲漁民參與。市長黃偉哲表示,休漁減少油料支出,降低漁獲養護漁業資源,對漁民福利也有正面效益。
市府農業局表示,自願性休漁獎勵金申請人,須領有特定漁業執照從事漁業,且漁船非屬活魚運搬船、專營娛樂漁業及漁業權漁業漁船,並在休漁獎勵期間去年9月1日至今年8月31日累積出海作業90日以上且作業時數270小時以上,及在國內港口休漁120日以上。
符合休漁獎勵條件單一漁船、舢舨及漁筏,獎勵金最低2萬元,漁船依噸數計算,每噸加發1500元,以20萬元為上限。
申請自願性休漁獎勵金自今年5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申請需攜帶漁業執照、漁船進出港時間明細表、漁船進出港檢查紀錄簿、船主印章、撥款帳戶存摺封面影本等文件,至所屬漁會辦理休漁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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