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托地下保母孩恐陷安危 張麗善視察合格托育提「4要」

雲林縣本月初發生保母不當照顧事件,凸顯嬰幼兒照顧資源宣傳重要性,縣長張麗善今天視察合格保母托育照顧方法及環境,並加強宣導家長留意托育安全性,善用政府托育資訊,找到合格保母送托。
張麗善今到有近40年照顧資歷的資深保母李碧華家中訪視,其從幼兒園、托兒所轉作保母,照顧場域鋪滿地墊,裝設防撞條、安全扣,並將浴室、廚房等門窗緊閉,每層樓安裝偵煙器防火,安全性周延。
據統計,雲林縣目前合格登記保母有384位,其照顧品質需通過居家托育中心檢核通過才可執業,並每年接受突襲訪視檢查;居托中心人員表示,近3年接獲檢舉未合格登記保母有3人,均已呈報列管並轉介社會處稽核輔導。
日前發生疑似保母虐童案,張麗善表示相當痛心難過,今天視察重點針對所有登記列冊的保母進行檢視,並呼籲家長送托前務必參觀環境並仔細評估,提出包括請保母出示合格登記證書、環境安全性、保母家庭成員及其互動、簽定契約等4大要點。
張麗善指出,家長要找保母,可至社會處「托育人員登記管理資訊網」、「托育媒合平台」洽詢媒合合法保母,目前在宅10小時收費15000元、到宅8小時收費24000元,山線現有20多位家長待媒合。
社會處表示,3歲以下孩童送托準公共化保母或托育中心,家長每月可請領補助,第1胎7000元、第2胎8000元、第3胎9000元;弱勢家庭第1胎11000元、第2胎12000元、第3胎13000元,透過居家托育中心媒合,符合資格者送審通過後即可領得,三等親內托育不得申請,得請領育兒津貼及祖孫托育補助。
張麗善表示,照顧者情緒控管問題,可能也會影響到孩童照顧安全,呼籲從業人員如有工作或個人壓力,可尋求各鄉鎮衛生所心理衛生服務排解。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