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櫥窗/理債展新生 法扶免費諮詢

不時有民眾因被債務逼得喘不過氣,自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通過實施以來,經調解、協商、更生或清算程序,期能協助民眾理債,重獲新生的案例,不勝枚舉。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南分會執行秘書卓平仲提醒,如有債務請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免費諮詢。
據台南地方法院民事庭4月判決案例,有關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相關案件多達142件,1年動輒上千案件數,是民事庭主要案件類型之一,不難看出不少民眾為債所惱。
其中一件判決指出,陳姓女子積欠某銀行等多家銀行債權共約670萬元,但因嚴重蜂窩性組織炎,無法工作,僅靠親友接濟維生,每月收入為2萬5000元。經扣除個人每月必要支出1萬4866元後,每月僅餘1萬134元可運用。
若依目前金融機構常見180期(15年)、利率0%的優惠清償方案計算,每月須清償3萬7169元,陳女無力清償。她日前找上法扶律師協助,向台南地院聲請清算程序獲准。
無獨有偶,黃姓婦人積欠無擔保或無優先權本金及利息債務總額約262萬多元,為清理債務,以書面向台南地院聲請債務清理前置調解,最大債權銀行提供分180期、每月清償5000元還款方案。
黃婦表示,年逾60歲,恐怕無法繼續工作15年;目前平均月薪約1萬3776元,扣除每月個人基本生活費用,包括交通費、電話費、房租及膳食費在內,計約1萬1776元,已無能力負擔。她依消債條例,最後提出更生聲請,經台南地院審理後獲准,開始更生程序。
法扶台南分會指出,債務處理包括調解、協商、更生及清算4方法,調解是民眾可向法院提出調解聲請,一併處理各項債務;協商則是可向最大債權銀行提出申請,銀行會提出清償方案。
更生是民眾有意願定期還款就可以聲請更生,法院會視債務人提出的還款方案,決定每期還款金額,持續還6年後,剩餘債務即可免除;清算則是債務人如果無法定期還款,還是可聲請清算,法院會檢視財產狀況及生活情形,決定是否免除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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