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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檢疫期間趴趴走割草、買東西 嘉縣再開罰2人共30萬

新冠肺炎疫情嚴峻,目前居家檢疫最高罰款已達100萬,嘉義縣吳姓男子為養雞割草離開住所2至6小時,被檢舉開罰20萬,另一名阮姓女子外出買東西1個小時左右,沒接到村幹事關懷電話被開罰10萬元,嘉義縣政府表示,請民眾不要心存僥倖,在居家檢疫隔離期間離開住所,挑戰政府防疫決心。
嘉義縣衛生局代理局長趙紋華表示,截自今天已開罰7人,目前嘉義縣居家隔離者8人,居家檢疫者401人,非常需要居家檢疫隔離民眾配合,此外也提醒大家做好防疫安全距離,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一定要戴口罩,配合政府政策做好防疫。
嘉義縣長翁章梁表示,縣府團隊投入大量人力資源,提供居家檢疫隔離鄉親全方位身心照護服務,就是希望協助他們安心度過14天的檢疫隔離期,有效防堵社區傳染,但還是有鄉親心存僥倖,翁章梁強調,凡居家隔離、檢疫的民眾,未依規定而擅離指定住所,絕對從重裁罰不寬容。
嘉義縣政府表示,居家檢疫隔離期間出走沒理由,即使不接觸人群,離開檢疫隔離處所就是違法,兩位民眾經警方查證屬實,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1項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特殊條例第15條第2項規定,衛生局依擅離時間給予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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