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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有鱷魚 自稱飼主想領回遭拒

雲林縣斗六市江厝里義消廖國志前天捕獲一條鱷魚,有名自稱飼主的曾姓男子,昨在臉書「斗六人文社交圈」說,他是這隻鱷魚的主人,盼能認領失蹤7個多月的鱷魚,但廖姓義消認為無法確認曾男是飼主,拒絕讓其領回。
斗六市民代表會主席胡克勤、江厝里長沈永清,前天獲報在江厝里新厝仔土地公廟前的農田,有條一公尺長的鱷魚在灌溉溝渠中游泳,請義消廖國志前往捕捉暫關在自家鐵籠。
曾男得知消息後,立刻趕往廖姓義消家中,指稱該鱷魚是他所有,並拿出他日常和鱷魚互動的合照,指是友人多年前送給爺爺飼養,為辨識特別在鱷魚腳上戴腳環,去年7月一場大雨把水池出水口堵住讓鱷魚趁隙溜走,但廖認為單憑照片不足為證,且鱷魚腳上未見腳環,當場拒絕。
雲林縣農業處森林保育科長張文東表示,昨已請人將鱷魚帶回,並將請專家學者鑑定是否為保育類,若是保育類會送特生中心、屏東科技大學做為學術研究,如非保育類會詢問屏科大收養意願,沒有收養需求將採人道處理,至於外來種、兇猛動物,都得向公部門登記才能飼養,該隻鱷魚即便非保育類,飼主也要提出相關證明才可領回,農業處將依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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