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檢舉新制上路2年 台中警:案量反增

原本要減輕警察負擔的交通檢舉新制,實施兩年後,台中基層員警不僅沒變輕鬆,反而面臨更多出勤勤務。台中市警局統計顯示,二○二四年六月取消八項輕微交通違規網路檢舉後,相關報案量第一年暴增逾三成,第二年仍持續增加,從新制前的四十四萬九千零二十四件,一路升至六十一萬六千六百六十一件,呈現「一年比一年多」的趨勢。
立法院修法自二○二四年六月起實施,取消民眾針對八項輕微交通違規拍照、錄影上網檢舉,原意是減少「檢舉魔人」引發對立,也讓基層員警不必花費大量人力處理檢舉案件。
但實務上,部分民眾只是把檢舉方式從網路改成打一一○。以黃線違停為例,民眾發現違規車輛後撥打一一○,由勤務指揮中心轉報派出所,員警仍得派人到現場處理,原本可由後端行政人力處理的案件,變成必須立即出勤的「變相檢舉案」。
台中市警局勤務指揮中心統計顯示,新制上路前一年,也就是二○二三年七月至二○二四年六月,八項輕微交通違規報案共四十四萬九千零二十四件;新制第一年、二○二四年七月至二○二五年六月,暴增至五十九萬六千八百五十件,增加十四萬七千八百二十六件,增幅達三成二九。
到了新制第二年、二○二五年七月至二○二六年六月,報案量不減反增,達六十一萬六千六百六十一件,較前一年再增一萬九千八百一十一件,增幅雖收斂至百分之三點三二,仍創下新高。
一名派出所員警表示,許多轄區都有固定的「檢舉常客」,新制上路後,民眾不能透過網路檢舉,就改打一一○,員警接獲勤務指揮中心轉報後,仍得放下手邊的事,趕往現場處理違規。到現場開單,違規車主卻可能認為警方是在「搶錢」,員警兩面不討好。
資深警官指出,過去網路檢舉案件多由後端行政人力審查、處理,不一定需要線上警力出動;改成電話報案後,卻涉及勤務指揮中心派遣,直接排擠巡邏等線上勤務。
警察局說明,修法後,民眾得檢舉項目已限縮為六十九項,最高罰鍰一千兩百元以下的八項交通輕微違規,不再開放民眾檢舉。第二年成長速度已趨緩,從第一年的百分之卅二點九降到去年的百分之三點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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