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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用車安全 學者:建立跨局處聯動機制
幼童缺乏自我保護與緊急應變能力,幼兒園用車安全標準理應更加嚴格,學者與民代呼籲,市府應建立跨局處聯動機制,將交通違規紀錄即時納入教育查核,才能達到實質遏止效果。
台中市議員黃守達指出,依規定幼童專用車駕駛最近二年內不得有違規記點及肇事紀錄。雖然警察局掌握交通違規、教育局也有行政處分工具,但因兩局處缺乏資訊聯動,導致監管機制形同虛設;加上後續追蹤不足,極易造成「駕駛繳完罰單就沒事」的漏洞,安全風險依然懸在半空。
教育局強調,針對幼兒園幼童專用車交通違規情形,教育局每年函請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提供違規幼兒園名單,除要求幼兒園派員參加幼童專用車駕駛及隨車人員增能研習外,依相關規定,最近二年內有違規記點及肇事紀錄者,不得擔任幼童專用車駕駛。
家長表示,平時根本無法得知駕駛是否有違規紀錄,往往要等出事才知情;且許多車輛隔熱紙貼得太黑,從外面根本看不到載了多少人或有無隨車人員,盼市府提高查驗透明度並嚴查超載。
台中教育大學教師專業碩士學位學程助理教授林思騏表示,幼童專用車安全必須「人、車、路、管理」同步落實。從上車前的名冊核對、上下車清點、隨車人員配置、座位適當乘坐,到抵達園所後的車內二次確認,每個步驟都是不可或缺的安全防線。
林思騏建議,若駕駛出現重大或重複違規,系統應自動觸發跨機關通報與教育端查核。查獲問題後,除裁罰外更應導入「分級管理」,搭配限期改善、強制安全教育與持續追蹤,核心目標是降低搭乘風險而非僅止於增加罰則。此外,市府也可在兼顧個資的前提下適度透明化資訊,讓家長可確認車輛與人員資格,共同把關接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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