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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球教練猥褻案遭監院糾正 盧秀燕提不同看法
監察院為松姓棒球教練強制猥褻學童案等糾正台中市政府教育局等,台中市長盧秀燕今天表示,不滿意這報告,包括未點出良民證(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問題等。
台中某國民小學棒球隊松姓教練對數十名學童犯90件強制猥褻等罪,監察委員紀惠容與王麗珍22日說,經調查發現校方漏查行為人猥褻前科,及教育局監督所屬學校辦理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顯有疏漏等,已依法糾正國小及教育局。
台灣民眾黨籍台中市議員江和樹上午在台中市議會質詢表示,教育局長蔣偉民未懲處,「學校只有校長管嗎?」
盧秀燕以非洲豬瘟案為例答詢說,首長管理不當被彈劾,她就讓首長下台,但監察院是糾正機關,非局長個人。
她說,對這件事感到心痛,做壞事的人須付出代價,教育局調查當初疏忽的學校該查證不查證,校長下台、改任教師,而當事人能出具良民證,凸顯須改革良民證問題,未來有性侵前科、傷害孩子或家庭暴力者,應不能取得良民證。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規定,良民證明確記載有無刑事案件紀錄,但受拘役、罰金宣告者或受緩刑宣告未經撤銷等情況不予記載。
不過,民主進步黨籍台中市議員張家銨透過文字稿說,根據監察院報告,學校進用教練,未依性別平等教育法及不適任人員查詢規定查核教練猥褻前科,放任教練證逾期照樣續聘;教育局對所屬學校在不適任人員通報與查詢、校園空間安全督導等長期監督不周。
張家銨表示,盧秀燕把焦點轉向「教練有前科卻拿得到良民證」,試圖把錯推給制度,淡化學校與教育局重大疏失,誤導市民、二度傷害被害孩子與家長,逃避政治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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