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排泥水多次汙染中市西屯潮洋溪 市府加重裁罰、勒令停工

台中市西屯潮洋溪排水遭建商排入泥水,台中市都發局昨接獲通報後到場會勘,確認工地抽排地下水夾帶大量泥砂、汙染水體情形屬實,依法勒令停工並加重裁罰。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台中市西屯潮洋溪排水遭建商排入泥水,台中市都發局昨接獲通報後到場會勘,確認工地抽排地下水夾帶大量泥砂、汙染水體情形屬實,依法勒令停工並加重裁罰。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台中市西屯潮洋溪排水遭建商排入泥水,台中市都發局昨接獲通報後到場會勘,確認工地抽排地下水夾帶大量泥砂、汙染水體情形屬實,依法勒令停工並加重裁罰,後續須提交改善計畫汙泥沉澱處理設備查驗合格後,才得申請復工;中市府將持續加強地下室開挖工地專案稽查,從嚴把關施工安全及環境品質。

都發局指出,經確認汙染來源為西屯區逢甲路75巷新建工程,建商在進行地下室擋土柱設置作業時,因基地內不透水層滲水受施工擾動,導致抽排地下水夾帶過多泥砂,汙泥未經充分凝結沉澱,即逕自排入公共排水溝渠,造成潮洋溪水體呈現黃濁情形。

不過,該建商並非首次造成潮洋溪排水汙染,上月曾因相同違規情事遭查處,當時已依規裁處承造人最高9000元罰鍰,並要求暫停開挖及限期改善。

都發局表示,此次再度汙染排水, 依違反建築法第58條妨礙公共衛生等規定,除勒令停工外,並依違反「台中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及「台中市建築物施工管制辦法」等規定,裁處承造人最高9000元罰鍰,後續並須提具施工改善及抽排水計畫,送交第三方公正單位施工諮詢審查合格,再由都發局派請公會技師現勘確認「汙泥沉澱處理設備」符合規定後,才得同意復工。

環保局表示,該工地前於今年4月21日及5月10日,遭查獲抽排含泥砂地下水汙染水體,依裁罰準則各裁處3萬元罰鍰。此次稽查發現仍有抽排地下水夾帶過量泥砂汙染水體情形,將依「水汙染防治法」規定加重裁罰6萬元;後續如再查獲違規,將按次加重處分、絕不寬貸。

針對地下室開挖停工部分,都發局表示,已會同台中市結構工程技師公會技師及承造人現場會勘,初步認定尚無危害公共安全之虞,但依目前安全監測報告,部分沉陷變位量已達行動值,因此已要求工地強化各項安全監測與防護機制,並須於2日內完成邊坡防護處理措施。

地下水 台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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