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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蕩犬逾9千隻 彰縣砸1.8億重建收容所

彰化縣目前有九千多隻遊蕩犬,近期發生多起咬傷人事件,凸顯彰化縣遊蕩犬安置問題, 彰化縣動物防疫所表示,斥資一點八億元的流浪狗中途之家重建工程日前發包,預定二○二八年完工,縣府並修正收容及處理收費標準,落實飼主責任,避免有限資源被濫用。
埤頭鄉日前發生七十六歲陳姓阿嬤遭惡犬圍攻咬傷二百多處致重傷住院,和美、永靖及線西鄉也發生遊蕩犬追咬人車等案件,引發民眾質疑縣府未做好遊蕩犬的管理及安置。
目前縣內僅有的員林阿寶坑彰化縣流浪狗中途之家,設備老舊及容量不足,縣府計畫重建為4層樓垂直化改建收容所,完成後,收容數可從二百五十隻擴充到四百五十隻,還將改善聯外交通,並充實醫療、接待與運動等設施,提升收容品質。
縣議員吳韋達表示,過去收容所常收進年老、病弱或具攻擊性的犬隻,許多一待多年難以送養,使收容所逐漸偏離「中繼站」定位,反而成為長期安置場所,縣府應提高收容費並訂出不再收容病犬等條件,有助提升流動率,讓資源更有效運用。
依彰化縣動物防疫所修正「彰化縣犬貓收容及處理收費標準」,規定縣內飼主若欲將犬貓送交縣立動物收容所,須先完成合法寵物登記、絕育及一年內狂犬病疫苗注射,並須繳交每隻一萬元的後續照顧費用。
彰化縣動物防疫所長董孟治表示,這次修法的核心精神在於要求飼主先盡到基本飼養責任,加上過去收費標準,已難以支應醫療照護、人力管理與後續安置等支出,在參考外縣市作法並因應物價與法令變動後,調高至每隻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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