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伸港清淤疑原地掩埋淤泥 縣府重罰10萬要求承包商重做

彰化縣伸港鄉溪底大排昨天上午進行清淤疏濬工程,原本為防汛未雨綢繆,卻遭民眾質疑施工手法異常。民眾指出,承包商疑似將溝底蘆草與淤泥挖起後,未依程序清運,反而在原地挖坑掩埋。對此,彰化縣政府水利資源處表示,業者未依契約規定將清淤雜草與土方載運離場,將依契約裁罰10萬元,並要求回歸標準流程重新施作。
民眾反映,昨天上午施工人員以怪手清理溪底大排,挖起大量淤泥與蘆草,但後續未裝車清運,反而在大排內挖洞,將淤泥與雜草回填掩埋。民眾質疑,若淤泥未實際清除,大雨一來仍可能阻塞排水,不僅影響防汛效果,恐怕幾個月後又得重複清淤,形同浪費公帑。
彰化縣議員周君綾接獲陳情後,隨即請服務處人員聯繫縣府水利資源處表達關切。她指出,清淤工程目的在於確保排水通暢,若將廢棄淤泥與雜草原地回填,顯然不符施工規範,此類作業流程不應出現,要求縣府立即導正並加強監督。
水資處今天前往現場開挖查驗,確認廠商確實未將淤泥載離。水資處表示,經了解清淤疏濬標準流程,疑因承包商與施工人員溝通有誤,導致現場作業出現嚴重認知偏差。依規定,挖起的土方應往兩側培厚加固,避免沖刷掏空並整理出主河道,雜草與淤泥則須清運處理。後續將監督廠商依標準程序重新施作,並落實契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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