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放寬老舊機車汰換年限 換購電動機車最高可領2萬3300元

彰化縣政府鼓勵淘汰高車齡機車換購使用低汙染綠色運具,今年特別放寬淘汰高車齡機車年限,由原限定2011年12月31日以前出廠,擴大為含自2016年12月31日以前出廠的燃油機車,如果再改用電動機車,民眾最高可領2萬3300元補助,收件期限從即日起至明年1月10日。
彰化縣環保局指出,彰化縣轄內機車數高達84萬輛,透過補助誘因及加強攔查檢等多元管制措施,近3年已淘汰11萬1,337輛老舊機車,促使空氣汙染物細懸浮微粒(PM2.5)減量達17公噸,減碳量245公噸,效益相當於種植1萬2963棵樹木。
環保局考量彰化縣五期標準以前高車齡機車尚餘40萬多輛,依檢測資料顯示,機車因老化汙染防制設備失靈,所排放的碳氫化合物(HC)濃度隨車齡愈高有升高趨勢,因此,今年擴大補助對象,特別放寬淘汰高車齡機車年限,民眾申請報廢2016年12月31日以前出廠的高車齡機車,且車輛設籍在彰化縣滿1年以上,即可獲得補助金1800元(縣府1500元、環境部300元)。
環保局表示,如果結合機車汰舊換購電動機車補助方案,如汰除高汙染車輛改用電動機車,提高補助經費至1萬2000元,再加上環境部減碳獎勵2000元、空汙減量補助1000元、淘汰車輛回收獎勵金300元及經濟部購買電車獎勵7000元及汰除10年以上機車加碼1000元補助,民眾最高可領2萬3300元。
相關補助資訊可至彰化縣環保局網站查詢https://moto.chepb.gov.tw,或上班期間電洽服務專線電話:(04)7115655分機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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