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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車內狀況多 不動聲色求助很重要
公車除了交通事故,車內突發狀況也是百百款,司機雖然訓練有素,但有時候仍難以招架,因此對裝設緊急求救按鈕多半表示認同,但由於不是法規硬性要求設備,政府未提供相關補助,業者還在觀望安裝與否。
桃園一名男子前天上午從中壢區搭公車準備前往觀音區,途中不知何故,突然拿起車上滅火器亂噴。整輛公車頓時間白煙瀰漫,司機不得不臨時停靠路邊,後來員警到場,男子稱癲癇發作,自己也不清楚自己做了什麼事;事件在公車司機熱議,而車上會有什麼突發狀況,也成司機休息時的話題。
司機普遍反映,車內衝突常始於爭吵,有時是司機與乘客為了票價或過站不停吵起來,有時是乘客之間為了座位起紛爭,如果太激烈,就得停車居中協調,多半勸說就會消停;另外,公車偶爾也會發生性騷擾,當乘客低調反映遭遇時,就要想辦法,不動聲色地將車開到派出所報警,若路線沒有派出所,報警就成難事。
童姓公車司機表示,緊急按鈕是多一層保障,比打電話快,希望能夠普及;林姓公車司機建議按鈕設在司機腳下空間,這樣既不用離開座位,也能不動聲色求助。
中壢客運說,只要對乘客安全有保障的措施都支持,會進一步評估,不過安裝是全面性的,政府如有獎勵措施,會樂觀其成加速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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