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噪音車路段王出爐 噪車王是輛紅牌機車音量高達104分貝

為遏止改裝及高噪音車輛影響居民生活品質,彰化縣環保局實施「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全縣已建置15套聲音照相設備,去年共取締1250輛違規車輛,機車占多數,分別裁處1800元到3600元罰鍰,其中以員林市山腳路取締最多,還測到1輛紅牌大型重機最高音量達104.4分貝,明顯超出管制標準。
彰化環保局指出,目前全縣有12處固定式及3套移動式聲音照相設備,分別設置在彰化市中山路、公園路及中正路,員林市員林大道、員東路與山腳路,芬園鄉大彰路(139縣道),福興鄉彰鹿路,溪湖鎮二溪路,二林鎮斗苑路,鹿港鎮鹿草路,以及埔心鄉中正路等路段,都是民眾反映噪音問題較為集中的地點。去年累計開罰522輛次,並通知521輛次到檢,合計取締1043件。
在固定站點中,以員林市山腳路的取締成效最為顯著,累計取締249輛次,為全縣之冠。該路段遭取締案件以機車居多,達143輛次,汽車則為36輛次,合計取締179輛次;其中更測得一輛紅牌重型機車音量高達104.4分貝,明顯超過86分貝的管制標準。
至於移動式設備則配合民眾陳情及環、警、監聯合稽查勤務,不定時、不定點調整執法位置,提高取締彈性,去年開罰64輛次,另有123輛次通知到檢,合計取締187輛次。
環保局表示,依噪音車管制標準,行車速限50公里以下路段為 86分貝,50到70公里路段為 90分貝,凡車輛經聲音照相設備拍攝,音量超過法定標準者,依噪音管制法裁處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今年將再添購3套移動式聲音照相設備,屆時全縣設備總數將達18套,強化對噪音車的機動取締能量,更機動性配合陳情熱區不定時、不定點加強噪音車取締,期使有效嚇阻噪音車輛外,也有助於改善社區居住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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