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多處左轉專用道沒左轉燈 無理設計逼駕駛搶快左轉挨罰

台中市路口近年陸續增設左轉專用道,但多處卻未同步設置左轉專用號誌,導致駕駛傻傻停等多時。議員林德宇指出,許多駕駛驚覺「搶快左轉」已亮紅燈,不僅增加事故風險,還可能挨罰,批市府交通設計應重視安全,不要讓用路人涉險。
議員林德宇、曾威表示,市府廣設左轉專用道的原意,是為了分流車流、提升通行效率,但若未搭配左轉箭頭燈號,實際上形同虛設,「設了專用道,卻沒有專用燈,結果民眾左轉變成賭運氣!」
林德宇舉霧峰區中正路與四德路口為例指出,該處新畫了左轉專用道,但號誌仍為一般三色燈。圓綠燈雖象徵可通行,實際上駕駛仍需等待對向車流間隙才能左轉,「等到對向沒車時,燈又轉紅,只能乾瞪眼。」他批評,市府路口設計標準不一,有的有左轉燈、有的沒有,導致用路人無所適從。
林德宇問交通局長葉昭甫:「左轉專用道與左轉專用號誌是否必須同時設置?」葉昭甫回應,兩者並無強制綁定規定,設有左轉專用道可利用圓綠燈空檔左轉,左轉專用號誌則需視交通流量與安全需求設置。
對此,林德宇直言,若只有左轉道、卻沒有明確左轉燈號,駕駛往往卡在車陣中進退兩難,甚至被後車鳴笛催促、逼得違規左轉,「結果不是提升效率,而是增加違規與危險。」他要求交通局全面檢討現有左轉專用道設置,評估是否應同步增設箭頭燈號,確保行車安全與動線合理。
葉昭甫表示,會針對各路口實際狀況進行盤點與檢討,並在必要時增設左轉專用號誌,以兼顧道路安全與通行效率。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