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核准台中新光三越恢復使用 27日上午10:30復業

台中市政府26日下午宣布,查新光三越百貨(中港店)完成室內裝修、變更使用及整建修復經各專業技師簽證、第三方公正單位認證及都發局委託的第四方專業機構分層勘驗完成,前依規於9月18日備齊文件向都發局提送恢復使用申請,經市府都發局、消防局、經發局等進行審查,確認符合各權責法令規定及程序,准予恢復使用。
台中新光三越表示,27日上午10點30分將正式開門恢復營運,11、12樓也將以嶄新面貌迎接消費者。台中新光三越自2月發生氣爆事件以來,累計前八月營收47.77億元,較去年同期的151.72億元,大幅衰退68.5%。
都發局長李正偉強調,此次恢復使用程序,除依建築法及《台中市建築物恢復使用及供水供電審查作業要點》規定辦理外,並以優於法令的最嚴格標準,要求全棟修復完成,而非僅修復毀損部分,並對各樓層一併進行各項安全檢查及整體修復。
有關10樓以下樓層部分,先前曾申請部份樓層先行恢復使用,都發局要求需全棟修復後,併要求施工架需全部拆除才准恢復使用,以確保提供消費者購物安全。
有關建築物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及設備(含室內裝修)部分,除依規要求外,亦另補要求外牆、結構、昇降設備、瓦斯管線、消防管線、機電管線,所有修復項目依計畫修復完竣後,皆須經專業技師檢查合格並簽證負責。
查此案修復完成後,已經依規由新光三越委託的第三方公正單位及都發局委託的第四方公正單位認證和勘驗符合。
此事件發生後,為建立室內裝修全民督工制度強化室修安全,都發局已於5月7日開始,針對餐廳(B3)面積超過300平方公尺的場所,或其他主用途附設餐廳面積超過300平方公尺的場所實施,參照一般營建工程的工程告示牌設置及許可證告示,作施工資訊揭露,以建立全民督工,維護安全消費環境。
李正偉強調,此案審查,市府各機關單位均以「公共安全優先、專業把關」為最高原則,嚴格要求業者落實改善計畫,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並呼籲台中市此類百貨商場使用的各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管理人等,應確實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
都發局說,未來市府將持續加強公共安全抽查,確保大型商場、百貨公司均符合安全規範,讓市民在安全無虞的環境中生活與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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