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護教師與愛爸愛媽風險高 中市府允諾研議非強制訓練

校園周邊交通安全至關重要,公部門人力不足,多數路口仰賴導護教師或志工家長協助指揮,不過僅是輔助性質,沒有強制力,衍生若干問題。台中市議員建議,市府應讓志工家長或導護教師受訓,市長盧秀燕允諾,會請相關局處研議試辦非強制性受訓。
台中市議會今天進行市政總質詢。國民黨籍議員楊大鋐表示,校園周遭交通安全大多由導護教師與愛爸愛媽負責,然而近期發生多起事件,包含三峽的嚴重車禍、屏東和彰化導護教師與車輛衝突等等,為何校園外的交通變成志工的責任?若發生意外該怎麼辦?教育局長蔣偉民表示,都有替志工保險。
國民黨籍議員邱愛珊說,自己就是導護志工媽媽,她明白警察機關人力不足,不可能支援每個校園每個路口,但希望市府思考能否讓導護志工接受更好的訓練,畢竟志工沒有強制力,僅能協助,部分民眾若執意違法,難免發生爭執,應該要讓愛心志工更有保障。
盧秀燕回應,她擔任立法委員時也當過愛嗎,可以理解志工父母的顧慮,比如導護裝備、用具等等,若配備不足可能影響志工甚至學生的安全;除了裝備,指揮手勢也很重要,大部分用路人還是願意遵守指揮,只是有時候志工的手勢或標誌不明確,導致爭議。
盧秀燕表示,會請教育局與警察局雙邊聯絡,研議試辦導護志工的教育訓練,畢竟一般義交都須要受訓才能上路,導護志工若掌握明確指揮方式,保護自己也讓用路人看得更清楚;試辦期的教育訓練屬於非強制性質,畢竟強加受訓責任會讓志工的壓力擴大,可能會採取主動報名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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