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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了無卡分期怎麼辦? 中市法制局長:把握7日內解除契約

無卡分期因資金申請容易,撥款迅速,成業者推銷學生及年輕人購買高價商品或服務的常用方式,但無卡分期常隱含高利息及高違約金等不利條款,衍生消費爭議。台中市法制局長李善植提醒,民眾在申辦無卡分期前,應查明商品市場價格,確認分期付款內容,評估自身還款能力,並善用契約審閱權及7日無條件解除權,可避免掉入消費爭議。
李善植表示,消費者向賣家購買商品或服務,不管使用無卡分期或先買後付,都是消費者向資融公司借錢付款給賣家後,再分期向資融公司償還,但市場上很多無卡分期方案存在不利消費者的情況,包括未讓消費者留存其簽名的申辦文件、未詳實揭露利率,遲延繳款收取不合理手續費、滯納金及提前清償的違約金等費用。
另外,部分賣家會將商品連同周邊配件包裹出售,藉以抬高商品售價,再引介消費者向資融公司申辦無卡分期,導致分期總金額遠高於商品本體市價,一旦消費者遲延繳款,就以電話簡訊頻繁騷擾等方式追討債務,造成消費者身心及經濟上沉重壓力。
李善植提醒,民眾在申辦無卡分期購買商品或服務前,務必先查明商品市場價格,仔細核算申請分期的利率及分期總金額,審慎評估自身還款能力,避免因過度消費而陷入財務困境。
李善植提到,如果一時不查當場簽約,因行銷方式是屬消保法所稱的訪問交易,消費者有7日猶豫期,請把握「7日無條件解除權」,得在7日內以存證信函方式向業者主張無條件解除契約。業者倒閉或拒絕出貨,可向資融公司提出「同時履行抗辯權」拒絕給付分期款項。
法制局指出,如有消費疑問,可以市話或手機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諮詢,有爭議也可利用申訴程序進行申訴,由市府協助解決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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