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長春節加發7.5萬事務補助費 台中春節前10日發放

立法院去年三讀修法,增訂於春節期間加發村里長1.5個月、7.5萬元的事務補助費。台中市民政局長吳世瑋說,立法院尚未審議通過預算,台中市府由各區公所先行編列預算4656萬2500元,並於春節前10日發放,確保里長年終順利入袋。
吳世瑋說明,為保障里長權益,由各區公所先行編列預算支應,再由市府彙整台中市支出掣據,向內政部申請全額補助。
吳世瑋說,里長1.5個月事務補助費金額參照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規定辦理,以去年12月的事務補助費數額為基準計算,原則上每名里長將發給7.5萬元;另內政部函釋,如有里長補選、死亡等情形,由公所依實際在職月數按比例發給;至於里長有停職、解職等情形則不得支領。
吳世瑋指出,台中市政府今年度總預算已審議通過,民政局已轉知各區公所務必全力配合,在春節前10日完成發放,以實際行動肯定里長第一線服務的辛勞,表達市長盧秀燕對里長無私奉獻、為民服務最誠摯的敬意及謝意。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