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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忍了! 彰化反火葬場自救會今起叩人 至少8遊覽車赴府會
彰化縣二林鎮趙甲里串連同鎮的頂厝、芳苑鄉王功的居民,發動「叩人」搭遊覽車到縣政府要求撤案,並抨擊彰化縣沒訂定回饋地方自治條例,縣政府先畫大餅,「蓋了就是他的」;縣政府表示,地方傳言未經求證,縣府正研議自治條例。
縣政府在芳苑鄉草湖村、彰化監獄斜對面的縣有地規劃興建火葬場,引起與草湖村相鄰的二林鎮趙甲里與頂厝里不滿,趙甲里首先發難舉辦自救說明會,又進一步發動罷免鎮長,明(2)日將進行連署,預計6日招滿至少8輛遊覽車的人數到縣政府要求撤案、到縣議會陳情。
搭車縣政府的行動訴求「我是人,我要根!我不要把二林、芳苑故鄉賣給火葬場」提出三個「傳說」並逐一駁斥。第一個傳說是縣政府說會給當地民眾優惠,駁斥指出「當你走的時候,子孫才能省到(不到1萬元)」且稱子孫可能因火葬場汙染罹癌,「可能比你早走,或被逼離鄉。」
第二個傳說是火葬場營運後,縣政府每年都會發錢。駁斥內容稱彰化縣沒火葬場回饋地方自治條例,先蓋大餅,「蓋了就是他的」。第三個傳說是台中、新北、新營的火葬場回饋金,一年最多230元。結論是「海口人沒錢,但有志氣;別想用錢逼我們燒你們的屍體。」
民政處代理處長曾金來表示,彰化縣殯葬自治條例雖然目前尚未列入火化場相關內容,民政處後續將加快研議辦理相關條文增修事宜,以符民意的需求,至於有關殯葬設施量能提升事項,內政部定有相關補助計畫,縣府每年均協助基層公所製作計畫並向內政部爭取補助,以服務鄉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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