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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爭取非設籍「有功教練」獎金 中市運動局:將評估

巴黎奧運剛落幕,奪牌選手激勵人心,各縣市也祭出奪牌激勵獎金。台中市議員表示,選手有好成績,教練功不可沒,市府只獎勵奪牌市籍選手與市籍教練,建議非設籍台中的教練,也應該納入獎勵。中市運動局表示,去年獎金支出1.1億元,將把議員建議納入評估。
各縣市以高額獎金,激勵選手奪牌。中市除發獎金給奪牌選手,若教練同樣設籍台中市,也有指導獎金,若選手奪得奧運、亞運等金牌,教練可獲得7.5萬元獎金;若未設籍台中,或非市籍奪牌選手的教練,都無緣獎金。
不過,巴黎奧運男雙羽球金牌「麟洋配」教練劉佳誠,設籍台中,但選手非屬台中市籍,就領不到獎金。民進黨議員謝志忠說,市府獎勵選手,也應獎勵「有功教練」,建議納入獎勵辦法,有好的教練,才能培養更多好的選手。
民進黨議員江肇國說,不少頂尖選手都會聘請外籍教練,若硬性要求設籍台中市,恐怕難以達到獎勵效果。國民黨議員李中說,選手是台中人比較重要,但教練是外地人沒關係,只要把選手訓練好,奪牌就應該給獎金獎勵。無黨籍議員吳佩芸說,不管外籍或外縣市教練,能培養台中選手,獎勵金應不受戶籍限制。
運動局長游志祥表示,運動獎金主要鼓勵市籍選手、教練,如果非台中市籍選手奪牌,就沒辦法發教練指導獎金,目前六都規定都是如此;至於市籍選手的教練,目前規定比賽前得設籍台中6個月,才會發放奪牌指導獎金,以奧運、亞運等賽事而言,金牌教練獎金7.5萬元、銀牌4.5萬元、銅牌3萬元。
游志祥說,近年選手、教練獎金支出總額,2021年9753萬元、2022年、2023年各支出1.1億餘元;去年杭州亞運中,柔道金牌楊勇緯教練劉文、輕艇金牌教練馬健銘等人,都有領到指導獎金;針對議員建議,將納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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