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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商辦大樓停車場人車墜落 市府勒令停用並開罰
台中西屯區精明路一棟商辦大樓機械停車場,11日下午傳出男子停車時墜落地下二樓至三樓之間,送醫治療。市府都發局勒令停止使用,處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確認安全後,經市府同意才能使用。
台中市消防局11日下午3點獲報,西屯區精明路華廈有人在停機械車位時墜落,消防局派遣中港、專責救護隊前往救援。陳姓駕駛腰部疼痛、額頭割傷送醫治療。
市府都發局說明,這處機械車位位在西屯區精誠路的建築物內,領有使用執照,是地上六層地下2層商辦建築,停車位設置在地下2層,在一樓藉汽車升降機通地下2樓。
都發局表示,此設備是「建築物機械停車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發布前設置的汽車用升降機,未領有使用許可證,涉未定期申請安全檢查情事,違反建築法第77條之4規定。
市府都發局已勒令停止使用這處停車場」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另須限期改善或補辦車用升降機手續,確認安全後,經市府同意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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