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潭墘反廢校聯盟諷「王母廢三校」 縣府:依法行政
彰化縣大城鄉潭墘國小自下學年起招停,原校舍轉作彰化縣特色遊學中心,潭墘國小反廢校聯盟在村辦公室外面搭帳蓬「永續」抗爭,今天要求縣政府「自我檢討」並撤銷違法處分;縣政府表示,潭墘國小停辦案的相關程序皆依法行政,多數家長贊同縣政府「安心就學方案」送子女到鄰近大校就讀。
潭墘村辦公室表示,村民組成反廢校聯盟,600人連署反對廢校和陳情,監察院介入調查,學生、家長及村民在公益律師莊婷聿協助下,今年5月下旬向教育部提起訴願,彰化縣政府對潭墘國小停辦公告根本是違法與不當的行政處分,依法應予撤銷,且應立即停止執行。
潭墘村辦公室指出,大城鄉有6所學校,縣政府4年廢三校,令人困惑的是廢校前都發包設施改善工程,例如永光國小2019年9月決標教學大樓粉刷工程30萬、頂庄國小2020年12月圍牆及校舍修繕整建工程177萬6814元、潭墘國小2022年9月圖書館裝修工程決標182萬3874元;既然要廢校,為何還補助工程款整修?
潭墘村辦公室認為,潭墘國小長期發展特色課程,「彰化縣國中小學停辦辦法」對於小校並未只有停辦一途,彰化縣特色遊學中心可與潭墘國小並存,但縣政府漠視潭墘學童清楚明確表示「不願意廢校、留住潭墘、不敢到新學校」等意見,粗暴手段廢校令人不服。
潭墘村辦公室以孟母三遷對照「王(惠美)母三廢校」,要求縣政府行政「自我反省」,依照訴願法第58條第2項規定自行撤銷停辦公告,還校於民。
縣政府教育處表示,規定,潭墘國小自108學年度,連續4年進入專案評估,學生人數未有明顯成長,未來5年學生總數皆為40人以下、新生數皆未達10人,縣政府已舉辦公聽會,並經教育審議委員會依照「彰化縣公立國民中小學合併或停辦辦法」審議通過停招,潭墘國小停辦後規畫學生就讀大城國小,縣政府「安全就學方案」補助小二到小六學童的交通費、早餐費合計4萬5千元、112學年助學金2萬元,多數家長贊同這項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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