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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26鄉鎮市 電動汽車充電樁僅個位數…縣府要推廣

停車場法規定未來公共停車場應設置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充電設施,彰化縣員林市公所首座電動汽車充電樁預雨下6月1日啟用;縣政府交通處今天表示,目前電動汽車充電樁集中彰化市和員林市,鹿港鎮跟進,其餘23鄉鎮有待努力。
員林市公所委託民間經營路外停車場設置充電樁,在泰山停車場、八條通停車場、惠明停車場各設置1座充電樁,3座充電樁屬通用型,6月1日起啟用,方便電動車停放在收費停車格充電。
員林市長游振雄今天說,員林市停車採使用者付費,電動汽車到停車場充電和停車均須繳費,停車費依停車時間計價,充電費用每度電收費10元,為避免完成充電後仍久占電動車專用車格,民眾完成充電後如逾30分鐘沒駛離綠能車格,每逾30分鐘加收超時占用費10元;民眾持員林市幸福卡到員林市公有停車場繳交停車費均享9折優惠,6月30日以前申辦都享有開卡禮600元。
縣政府交通處指出,中央去(2022)年11月30日公告,未來公共停車場應設置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充電設施,設置比例為公共停車格位的1%~2%,縣政府管理的公有停車場已設6座電動汽車充電樁,未來縣政府延平公園地下停車場、鹿港鎮北區遊客中、心前瞻計畫彰化市公所代辦的彰化後火車站停車場都會設置。
交通處表示,實施路外停車收費的鄉鎮市才可能設置充電樁,目前縣內僅彰化市、員林市、和美鎮、鹿港鎮、北斗鎮採路邊收費停車,彰化市和員林市合計9座充電樁,沒路邊收費停車的21鄉鎮,當地民眾若購買電動汽車就在自家充電;為達到低碳城市和減碳目標,縣政府將積極推動公有停車場設置充電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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