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誘拍鳥類將依野保法開罰 國家公園警察隊加強巡查

針對動保團體今日檢舉國內有6大不當誘拍鳥類照片場所,甚至出現魚線綁翅擺拍、釘鼠誘食等不當方式,南投鳥會透過臉書指出,「真的不要自私為了一張美照,而成為破壞生態的共謀」,甚至有賞鳥人士過去一度在玉山國家公園塔塔加新中橫路段,民眾檢舉疑似以小鼠為誘餌,對正在交配育兒期的灰林鴞進行騷擾覓食誘拍動作,已要求塔塔加遊客中心及國家公園警察隊加強巡查。
玉山國家公園指出,過去每年8月中旬,曾在玉山塔塔加新中橫路段,發現賞鳥人士在駕起7、8支大砲相機,進行對野生動物灰林鴞的追拍,由於路過民眾發現疑似以約20隻小鼠為誘餌,對正在交配育兒期的灰林鴞進行騷擾覓食誘拍動作,國家公園警察隊人員上前巡查時,賞鳥人士當下否認布下小鼠陷阱,一度考量小鼠非在地原生種動物,不適合放生,只得聯繫在地愛鼠協會收養。
南投鳥會表示,賞鳥本來是美事,自然攝影是感動,但是一群以誘拍方式的生態攝影社團,荒唐的行為已經對鳥類生態造成巨大的影響,所幸「不自然拍鳥惡行,終於被公開了!」
針對賞鳥人士的誘拍行為違法,玉山國家公園強調,日後已在塔塔加的新中橫現場架起多支密錄器,希望維護野生動物自由生存空間,不受到賞鳥人士的打擾,目前加強巡查外,並呼籲不正當的誘拍,除違成國家公園法可處以3000元的罰鍰外,也可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0條第4項騷擾、虐待一般類野生動物者,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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