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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中高齡就業獎勵 今年起最高達2萬4千元

為鼓勵中高齡市民投入就業市場,台中市政府勞工局修訂「中高齡人力資源再運用獎勵方案」,自今年1月1日起,就業獎勵金由原本1萬8千元增加至最高2萬4千元。凡年滿45歲,又經台中市就業服務處推介成功,就適用。
局長張大春說,市府去年訂定「中高齡人力資源再運用獎勵方案」,首創中高齡就業獎勵金,已推介415位中高齡朋友就業成功。為進一步協助中高齡朋友穩定就業,今年度採分階段提高就業獎勵金額度,凡設籍台中市,年滿45歲以上的失業民眾,經台中市就業服務處評估並推介就業滿30日以上,前3個月提供最高3千元就業獎勵金,自第4個月起,每月核給最高5千元獎勵金,最長發給6個月,最高補助至2萬4千元。
他說,像是1名年近50歲單親爸爸,需要照顧小孩,失業後自行尋職未果後,在經濟壓力下前往就業服務站尋求協助,透過就業服務員運用僱用獎助及中高齡人力資源再運用就業獎勵方案,順利推介到紙器廠工作,市府也提供就業獎勵金及每月追蹤關懷,持續支持及鼓勵穩定就業。
張大春說,市長盧秀燕上任後積極推動「公托公幼倍增計畫」,為協助解決托育幼教產業缺工問題,今年特別增加經就業服務處推介就業於公立幼兒園者也能申請就業獎勵金,鼓勵中高齡勞工投入托育幼教產業,順利就業成功。
台中市就業服務處說,因應高齡社會到來,市府整合資源,提供職場體驗及跨域培力課程、企業輔導、職務再設計等多項優質服務,中高齡及高齡求職朋友如有就業服務需求,可向各就業服務台及銀髮人才服務據點辦理求職登記及提出申請,也可撥打(04)22289111分機36100或36200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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