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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囤房稅增3.8億 補貼弱勢租屋

台中市政府去年7月實施囤房稅法案,市庫1年增加約3.8億元稅收,市府比中央早一步展開「還稅」措施,專款專用在弱勢租屋及青年首購利息補貼;每戶依條件不同,弱勢租屋津貼每月2000元到7000元、育兒家庭一次補助租金最高1萬2000元,住宅處表示,補貼到預算用完為止,明年視財源再議。
中央稅收超徵,政府拍板「還稅於民」,將普發全民現金6000元,依行政程序,最快4月才能發放。
台中市政府去年7月實施囤房稅法案,將反映在今年5月的稅單,預估受影響屋主約8.7萬人、房屋10.6萬戶,市庫1年增加約3.8億元稅收。市府決定專款專用,一則補貼弱勢家庭租屋,逾3000戶受惠;部分作為青年安心成家首購利息補貼。
囤房稅補貼青年租金,家中育有0至12歲小朋友的年輕家庭,且正在租屋,只要符合補助條件,依育兒人數一次性補助4000至1萬2000元的租金,去年11月1日開始申請,直到11月30日止。
社會局指出,身障者和低收入戶可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街友可向社會救助服務站申請,單親及弱勢家庭請至婦女及新住民培力中心申請。申相關單位受理申請,通過審查後即可發放,經費用完為止。
社會局長廖靜芝指出,為協助有意願租屋的街友脫離街頭,市府今年新增街友租金補助方案,總經費48萬元,降低街友回歸社區生活期間的經濟壓力,早日自立穩定生活。
低收入戶房屋租金補助,列冊每戶補助調高為2000元至5000元。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補貼,加碼後每戶每月發放3000元至4000元。單親及弱勢家庭短期租屋津貼,增加為5600元至7000元。
台中市囤房稅法案針對持有台中市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按差別稅率課徵房屋稅,4戶以下每戶2.4%,5戶以上每戶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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