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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規檢舉新制滿月 警怨更忙

交通違規檢舉新制上路滿月,彰化縣警方統計,檢舉件數不減反增,其中違停案件也未見減少,不過基層員警說,紅黃線違停不能檢舉,但民眾改打110報案,反而勤務更繁重。台中檢舉數字仍待調查,但有派出所長說,接到報案就得去現場處理,反而更忙碌。
交通檢舉浮濫,甚至有檢舉達人,交通部修訂法規,4月30日起檢舉新制,件數最多的違停案件,僅可檢舉在交岔路口、公車站10公尺內、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的違停,其餘不再受理。
彰化縣統計,新制上路1個月以來,總檢舉件數為6707件,其中違停有1303件,去年同期檢舉總件數6421件,違停1312件;新制上路後,檢舉件數增加286件,違停僅減少9件。
警方表示,新規定紅黃線違停不受理,多數人不知情,仍照常檢舉,警方得審查後剔除;況且不能檢舉,還是能打110報案,警方得派人處理。彰化警方統計,110報案的違停報案件數,近1個月與去年同期僅增加4.3%,增幅不明顯。
不過,彰化市區多個派出所長說,市區受理違停報案增加2、3成,一旦民眾打110報案,員警得在一定時間內到場,否則會被檢舉,甚至說吃案,增加負擔,也排擠急迫案件。台中有派出所長說,過去派出所有固定警員處理檢舉影片,以書面審理告發,現在整個派出所員警都會接到勤務中心派案,業務負擔確實變多。
有警官說,對檢舉達人而言,部分違停樣態不能檢舉,就鑽研討條檢舉其他違規樣態,例如未依規定使用燈光(打方向燈),交通檢舉案件永遠都只會多不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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