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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社宅申請 擬不限家戶所得
台中市北屯社會住宅「眷戀山光好宅」最近受理申請,但市議員曾朝榮昨天指出,不少人反映,市府規定社宅申請資格太嚴苛,有對夫妻養兩個孩子,一人月薪5萬多元,就不符規定,他們買不起房子卻無法租到社宅,質疑市長盧秀燕鼓勵年輕人生養,但配套措施在哪?都發局長黃文彬表示,市府已計畫放寬申請資格。
市議員曾朝榮表示,台中市社會住宅申請條件規定,「家戶年所得不超過124萬元」及「每人每月平均收入超過5萬4152元」,限制不少年輕家庭無法申請。
市議員曾朝榮認為申請資格太嚴苛,例如有對夫妻養兩個孩子,年收入135萬,超過今年的規定「家戶年所得不超過124萬」,有孩子卻不能在申請資格加分。夫妻倆一人賺5萬多元,要養兩個孩子,加上其他生活支出,眼前難以買房,又無法租到社宅,質疑市長鼓勵年輕人生養,但配套措施呢?
都發局長黃文彬指出,確有不少人反映,市府考量要讓年輕夫妻敢生敢養,以及照顧弱勢、年輕族群等,目前已計畫放寬申請資格,修正住宅法條文,除刪掉家戶年收入限制,針對新婚、有孩子、長輩同住及在地勞工均有加分,修正內送法制局審議,如獲市政會議通過,即可適用下半年起開放申請的社宅約5000戶。
不過,放寬門檻是否讓社宅僧多粥少更嚴重?黃文彬指出,社會住宅有1到3房的房型,適合不同家庭結構申請,各自有不同需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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