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預防疫情、保護體弱者 台中市禁探病、陪病上限2人

為優先保護較脆弱的民眾,台中市政府今天修正「台中市因應COVID-19疫情醫院陪探病管理措施」公告,醫院原則禁止探病,住院病人的陪病者以1人為限,而病人為12歲以下兒童、65歲以上老人、身心障礙者或經醫療機構評估有必要者等特殊情形,陪病人數上限為2人。
衛生局長曾梓展說,請市民務必配合避免非必要的探病,如有住院陪病需求者,須出具入院日前3天內抗原快篩或PCR檢測陰性證明,並完成COVID-19疫苗應接種劑次兩劑達14天(含)以上,同時須配合出示紙本疫苗接種卡、健保快易通或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等可供檢視的COVID-19疫苗紀錄。
他說,如未能提供COVID-19疫苗紀錄或未完成COVID-19疫苗應接種劑次達14天(含)以上的陪病者,除須提供入院日前3天內抗原快篩或PCR檢測陰性證明外,也須配合每周定期篩檢。
若陪病者為檢驗解除隔離條件的確診者且距發病日3個月內,須配合出示由衛生機關開立的解除隔離相關文件,得免除前揭篩檢。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