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清標當鎮瀾宮董事長資格爭議 鎮瀾宮:照規定合法辦理

大甲鎮瀾宮董事長顏清標連日被名嘴和地方人士質疑戶籍不在大甲,資格有問題,鎮瀾宮今天打破沈默說明,且強調相關人員可查詢資料的條件,鎮瀾宮說,民國90年修訂捐助章程,第四、六、七、十一、十八、二十二、三十一條,在法人及夫妻財產登記公告系統,都可以公開查詢。
廟方表示,其中當初的第四條依然保有大甲、大安、外埔、后里等鄉鎮長、鄉鎮代表及村里長等當然信徒代表資格,大甲鎮瀾宮的所屬團隊長年協助廟務辦理,且大多數成員居住在信仰祭祀圈內,因此董監事會接受團隊建議,使其能推派人選擔任信徒代表,更能深入了解團隊信徒的意見,也能淡化當年時代的派系觀念。
當初的信徒代表組成,大甲鎮45人、大安鄉24人、外埔鄉23人、后里鄉1人共93人,另有誦經團、執士隊、綉旗隊、莊儀隊、誼子女會等共40人。共133人;但當時在信徒人數上,原有的鄉鎮長、代表及村里長等,依然占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比例,並沒有可以左右選舉的疑問存在。
廟方指出,民國99年,根據台中縣政府發文府民宗字第0990330289號文,說明第四條指出「本法人捐助章程第4條,信徒代表由下列信奉媽祖人數組成:大甲區、大安區、外埔區、現任里長,其中現任里長為信徒代表部分,核與內政部85年12月24日台內民字第8589060號函釋規定不符,請修正。」當年修訂捐助章程時,才依照規範將相關條文調整修正。
廟方說,大甲鎮瀾宮與大甲、大安、外埔各里的里長,依然有相當緊密的連結,每年的各項活動都需要請求里長協助組織守望相助隊、環保義工隊,甚至是進香期間的點心站等,支援相關活動;每個月的急難救助關懷,也都是請里長協助弱勢家庭送件辦理。
廟方指出,有許多里長,本身也是大甲鎮瀾宮的所屬團隊的一員,例如引領遶境團隊的大鼓陣、沿途分發平安符的令符組,更有里長於進香期間擔任香客服務車的司機,或是協助帶領新參加的信徒,徒步參與遶境,也都義務性的常年擔任志工、義工等,每一位里長都是崇敬媽祖且具有熱心公益的信徒,三區的里長一直以來都是鎮瀾宮的信徒代表,至今不變。
廟方強調,大甲鎮瀾宮的廟務相關,一直以來都依照規定合法辦理。希望外界切勿以訛傳訛,用不實的說法或猜測的論述操縱社會觀感,影響大甲鎮瀾宮的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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