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缺地!台中自治條例祭容積奬勵 辦社福丶危老耐震都行

台中市政府近期修正「都市計畫法台中市施行自治條例」以容積獎勵方式,鼓勵私有土地提供幼兒園、社區關懷據點、里民活動中心、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或托嬰中心等社會福利設施,並鼓勵公營事業機構所有土地及行政法人興辦社會住宅,以及提供創新產業發展所需空間。
「都市計畫法台中市施行自治條例」在2020年12月23日公布施行、12月25日生效。
都發局長黃文彬表示,這次自治條例修正,增加都市計畫工業區獲取獎勵容積的管道,擴大適用對象包括都市計畫一般工業區,強化都市型產業用地效能,並提供創新產業發展所需空間。
此外,在工業區部份增加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漁會信用部及保險公司等分支機構,以及倉儲批發業等允許使用項目。
在住宅區部分,為避免影響居住環境,明定不得從事汽車板金及塗裝,並放寬設立資訊休閒業及健身休閒場所。
鼓勵建築物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重建,取得耐震標章或通過新建住宅性能評估結構安全性能者,其建蔽率及建築物高度比得酌予放寬,並以該建築基地面臨8公尺以上的計畫道路為限,且高度比放寬後比例不得超過2。
配合輔導既有溫泉業者合法取得水權,於風景區、農業區、保護區部份,增列得作溫泉井、溫泉儲槽使用。
農業區配合農業產銷需要,經核准得作農業產銷必要設施的加工廠,增加農業用地多元利用及使用效益;有關保護區部分,為降低對保護區土地的衝擊,刪除易破壞環境的土地容許使用項目,但基於信賴保護原則,得為原來的合法使用。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